“定“和“订“的最终区别。请TX购买材料、洽谈装饰公司时候注意
最近老是有TX问定(订)货、接洽装饰公司后又要退货或者不不喊他装了而涉及到的退钱问题,我结合浅薄的知识和实际的事件给TX们说说,这样,大家以后这样的问题就少了,社会就和谐了。呵呵。
1、购买大件,除非你已经决定(平静一下心情,反复问自己是不是已经决定了)一定会购买且购买后不后悔,也准备好商家的霸王条款,那么你可以交定(订)金。否则,就在签署合同时或者取货时再一次性支付预付款或者合同款。
事件;我们的一个业主购买美*门,先前在5月10日交了1000块定金,美*门出具收据。前天,美*工艺上门复核尺寸,一切很顺利结束。但在签合同时出问题了。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;如美*工艺违约,则需要支付千分之一的违约金(每延迟一天交货),双方约定交货时间自签署合同后30个工作日(合同款为5300)。随即,我们工作人员提出疑义,疑义有2条,第一,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太少,不足以约束美*;第二,30个工作日时间太长且是一个无法严格确定的交货时间(因涉及到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休息日及国定假日,即使按照正常的30个工作日计算,那么实际美*交货时间可以月延迟到至少8天,也就是说美*可以在38天内交货)。因涉及到我们工程的问题,该工程最多我们还15天完工(我们工程顺序是先做木工后做瓦工)。我们要求美*更改合同条款,提升违约金比例以及压缩交货时间(当时业主也说,最好压缩在20天内)。美*不同意,双方便有点口水战,业主说,那就不签了吧,美*说,那定金是不退的。最终还是业主接受没有更改的合同,我们通知业主停工15天。
分析:合同约定美*违约金是合同额的千分之一(每延迟一天交货)。现在我们开始算帐,合同额是5300,千分之一是5.3元,延迟10天交货是53元,延迟100天是530,延迟一年呢,是不到2000元,大家看看这个违约定金是不是具有对美*的约束力?我后来细想,即使他延迟交货半年,他是不是还有利润可图?另外,交货时间合同约定太长也是个问题,一般工程,不到60天就可以完工,一个门也要做1个月吗?呵呵,很多商家TX诉苦忙,忙了不是很好吗,越忙不是越发财撒,但总不能商家发财了,业主苦等1个月且象美*还是签的30个工作日而不是30天。我倒突然有个建议,如果业主有兴趣,还是不要选择工艺造型门,也可以选择交货时间短一点的商家。
由于业主已经交纳了定金,故,按照法律概念上来说的话,材料商是可以不退的,这个并不违法,业主也没有权利主张,那么,业主如果不接受其合同条款,等于给美*捐了1000块。